研学政策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研学旅行工作规划的通知
时间:2019-04-26 10:53:0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研学旅行工作规划的通知

闽教办思〔2017〕6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校: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育人的有效途径。去年底,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方面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作了顶层设计,提出明确要求。随后,教育部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的全国校外教育经验交流暨研学旅行工作部署会,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切实把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超前谋划,精准发力,合理布局,统筹推进。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研学旅行工作规划通知如下:

  一、开发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域情、校情、生情,有针对性地开发自然类、历史类、地理类、科技类、人文类、体验类等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具体来说,就是要研发一批集自然地理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社会经济发展、乡土民俗文化以及当地旅游景点、著名人物的域情活动课程;研发一批体现学校区位特色、办学资源优势,反映学校办学理念和校风教风学风,适用小初高不同年段、不同特点、不同要求的活动课程。课程设置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突出祖国大好风光、民族悠久历史、优良革命传统和现代化成就。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各设区市要开发形成一套涵盖小初高学生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

  二、遴选建设研学旅行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集合各方资源,遴选建设一批涵盖自然生态、历史文化、工业科技、艺术体育、革命传统等方面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一是在基地的遴选上,各地可依托当地自然和文化遗产、红色教育和现有的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博物馆、展览馆、大型公共设施、工矿企业、知名院校、科研机构等资源进行遴选,基地类别不拘一格,因地制宜,历史人文类、自然生态类、科普创意类、红色旅游类、文博研学类均可。二是在基地建设上,侧重从基础条件、交通区位、接待规模、研学主题、配套保障等方面进行建设,每个基地至少具备一个研学旅行活动主题,一次性能够接待200人以上,有地域特色的研学旅行课程,能够满足不同学段学生研学与旅行的需求。三是在基地管理上,积极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基地对公众开放,运营良好,游客满意度高,有中小学生团队接待经验,有专业讲解员,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服务配套,环境整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先期确定1-2个县域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在此基础上,各设区市遴选确定3个左右地市级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

  三、设计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精心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一是围绕“红色之旅”设计线路。我省是著名的革命老区、苏区,有许多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以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被国家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我省就有9处,覆盖全省7个设区市。各地要充分利用我省红色资源,突出“红色基因,我们传承”“红色记忆”“重走革命旧址”等主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二是围绕“生态之旅”设计线路。我省作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生态资源是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绿色、生态”的“清新福建”成为我省最具竞争力的优势。各地要充分利用我省这一“金字招牌”,培育中小学生绿色生活理念、绿色生活方式和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围绕“文化之旅”设计线路。我省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不仅有众多名山大川,而且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闽都文化、妈祖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畲族文化等承载着福建古老丰富的文化传统,地方戏曲和民间音乐、舞蹈、美术、文学、风俗、方言、工艺、建筑体现了我省人民非凡的创造能力和丰富的情感表达方式,广泛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各地要充分利用这些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研学旅行线路,让学生开拓视野,产生心灵震撼。四是围绕“乡村之旅”设计线路。我省乡村旅游资源丰富,有省级休闲集镇72家,特色村350家。各地可从“古村古镇”、“休闲农庄”、“森林人家”、“民俗风情”、“水乡渔村”、“乡村度假”等不同维度设计研学旅行线路。“乡村之旅”既可向学生展示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又可为学生提供生产劳动实践,让学生体会劳动的艰辛,培养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珍惜劳动的品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先期确定2-5条县域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在此基础上,各设区市遴选确定3—5条地市级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精品线路。

  四、建立研学旅行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帮助,成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发改、公安、财政、交通、文化、食品药品监督、旅游、保监和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组织共同参加的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加大对研学旅行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加强对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学校领导、教师和安全员,也可吸收少数家长作为志愿者,加强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委托开展研学旅行的,要与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安全责任。要严格执行《学校大型活动和师生集体外出安全管理规定》,提前拟定活动计划,把好活动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关,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协议书等形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取得各方的理解支持。要积极取得交通、文化、旅游、保险监督机构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保障和服务。要加快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有效的安全责任落实、事故处理、责任界定及纠纷处理机制,强化活动安全保障。逐步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

  各地要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研学旅行的重要意义,向学生宣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重大作用,为研学旅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将工作开展、课程开发、线路规划、基地建设、工作机制等情况于6月20日前报我厅思政处(联系人:戴八一、詹木生;联系电话:0591—87091478  87800329;电子邮箱:jygwxcb374@163.com)。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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