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悠然三明智慧文旅公共服务平台!

选择城市
文旅监管
首页 > 文旅政务 > 文旅监管 > 正文
福建省旅游市场受理投诉责任清单时间:2018-12-03 17:10:55
1 旅游部门 负责处理旅行社、导游、景区等旅游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
2 工商部门 负责处理旅游经营者强制消费、虚假(广告)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投诉。
3 物价部门 负责处理旅游相关经营业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投诉。
4 卫计部门 负责处理旅游住宿业、生活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投诉。
5 公安部门 负责查处旅游经营者组织游客参加黄、赌、毒活动及财物盗窃、‘黄牛’贩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追交易、妨害国(边)境管理等治安、刑事案件,并做好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管理。
6 网信部门 负责处理对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在线旅游企业违规经营等方面的投诉。
7 交通运输部门 负责处理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非法从事道路旅游客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以及内河非法运输等方面的投诉。
8 海事部门 负责处理涉及海上旅游客运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船员适任能力及船舶防污染情况等方面的投诉。
9 质监部门 负责处理涉及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旅游市场购物点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等计量违法行为等方面的投诉。
10 食药监
部门
负责处理涉及旅游市场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投诉。
11 住建部门 负责处理风景名胜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投诉。
12 文化部门 负责处理旅游景区涉及文化审批和管理的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文化经营活动、文物安全等涉旅方面的投诉。
13 林业部门 负责处理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旅游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投诉。
14 体育部门 负责处理旅游市场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等方面的投诉。
15 税务部门 负责处理涉旅企业(经营者)偷逃税款、不开发票、虚开发票或使用虚假发票等方面的投诉。
16 商务部门 负责处理旅游市场餐饮业、住宿业经营行为等方面的投诉。
17 民宗部门 负责处理宗教活动场所涉旅经营行为等方面的投诉。
18 国土部门 负责协调督促办理地质遗迹、矿业遗迹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破坏、修复的投诉。
19 通信管理部门 负责处理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业的投诉;配合处理网上虚假旅游广告信息等。
20 人社部门 负责处理旅游企业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之间劳动纠纷等方面的投诉。
21 安监部门 综合指导、协调监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旅游安全事故调查。
22 民航福建监管部门 负责处理涉及航空企业侵害航空消费者权益、游客机票无法实现退改签等方面的投诉。
23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负责处理在旅游景点等场所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等方面的投诉。

我要留言
版权所有:三明市旅游协会 闽ICP备05005705号-1
平台运营:福建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建设:三明明网网络科技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