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旅游“百镇千村”提质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闽旅发法〔2018〕27号)文件精神,制定《三明市乡村旅游“十镇百村”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请各县(市、区)旅游部门切实按照《三明市乡村旅游“十镇百村” 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福建省乡村旅游星级休闲集镇和旅游村创建导则 》的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动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旅游村提质升级,确保按计划完成乡村旅游“十镇百村”提升工作任务,推进新时代三明乡村旅游更好、更快地发展。
附件:1.《三明市乡村旅游“十镇百村”提质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三明市乡村旅游“十镇百村”三年(2018-2020年)提升项目表》
三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