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时间:2019-08-30 09:23:36 来源:
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80号)以及《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19年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通知》(闽文旅市场〔2019〕22号)要求,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扎实抓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强化文明旅游意识,倡导诚信旅游、文明旅游,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2019年文明旅游工作主题是“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出行有礼”。
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教育引导游客遵守境内外旅游目的地法律法规;二是教育引导游客了解并尊重旅游目的地风俗习惯;三是教育引导游客遵守社会公德,保护野生动植物,爱护水体环境;四是教育引导游客在出行前签订文明旅游承诺书,承诺按要求文明出游。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打响“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品牌。2019年,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要持续发挥“文明旅游百城联动”活动的作用和效应,精心策划组织各具特色、寓教于游的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主题活动品牌,引导游客从“出行有礼”中提高获得感。结合实际举办“出境安全 文明旅游”宣传系列活动,主要有:举办“出境安全 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利用平面媒体,电视广播媒体、各大网站、网媒,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征集、制作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等宣传资料;制作图文并茂的彩色宣传折页以及实用性、耐用性好的宣传品;组织开展景区宣传活动等。积极引导文旅系统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共同倡导文明旅游新风尚,弘扬文明旅游正能量。加强文明旅游企业、优秀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文明游客等的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按照《“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旅游优秀案例系列征集展示活动”实施细案》(附件1),分别征集报送至少1名以上文明游客、督导员先进事迹,1个以上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9月1日之前通过快递寄达我局,并将电子报名表及照片发至邮箱:897969253@qq.com。
(二)强化出境游散客文明旅游引导工作。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要指导在线旅游平台和经营出境游的旅行社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面向游客、特别是出境游散客的文明旅游提示提醒。引导企业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自有平台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对客服人员、导游员、领队等工作人员进行文明旅游引导服务培训,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文明旅游活动等。要大力宣传文明礼仪规范以及出境游常见突发事件应对知识,提高游客诚信旅游、安全旅游、理性维权意识。
(三)充分发挥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作用。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要指导景区加强文明旅游宣传,A级旅游景区要在入口、通道处增设文明旅游宣传栏,景区简介、导游地图要加入文明旅游宣传内容,进入景区沿途要布设文明旅游宣传广告。积极开展“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百城千景在行动”(方案见附件4),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对文明旅游工作积极性高、基础好的景区加以重点扶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报送先进典型和创新实践案例。我局将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筛选推荐有代表性的景区3-4家参加6月份的全国启动仪式。8月10日前,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分别报送一批文明旅游宣传图片和短视频作品。要督促星级饭店、旅游客运企业、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博物馆等,通过官方网站和会员系统等渠道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提示。要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让行业窗口成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的一道亮丽风景。
(四)进一步压实旅行社文明旅游引导责任。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要督促旅行社规范团队游教育管理,落实导游领队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旅游行程各环节文明引导,及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提醒制止。要实施新一轮导游领队文明旅游教育培训,将文明旅游相关内容纳入导游专业素养研培计划,统筹安排,梯次推进,利用2到3年时间实现全员覆盖。要重点抓好出境游团队文明引导工作,严格落实行前说明会制度,积极推行文明督导员做法,对影响恶劣的旅游不文明事件要倒查追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将文明旅游工作融入行业服务监管工作,加强激励指导,锲而不舍抓好落实。请于6月1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人联系方式(姓名、职务、电话、邮箱等)报送我局。
(二)加强沟通协作。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要在当地文明办指导下,落实好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责任,主动加强与外事、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合作,在旅游不文明行为的记录采集、信息共享、追责处罚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要将年内导游领队文明旅游教育培训情况、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文明旅游宣传情况、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文明旅游工作创新实践等信息按通知以及所附方案要求及时报送我局,以便审核上报,做好典型事迹宣传和经验交流。
联系人:赖远兰,联系电话:0598-8231357,邮箱:897969253@qq.com。
附件:1.“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旅游优秀案例系列征集展示活动”实施细案
2.“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征集展示活动申报表
3.“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展示活动申报表
4.“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百城千景在行动”活动实施细案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