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建设优质旅游年•唱响文明旅游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旅发行〔2018〕112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是的通知》(明政〔2017〕11号)及《“诚信三明”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营造诚信守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者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优质诚信服务,我委按省文化和旅游厅的部署,向全市旅游行业征集旅游诚信文明典型案例,根据各县(市、区)旅游局核查推荐,产生了一批文明诚信旅游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1、旅行社:三明宝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清流县龙城旅行社有限公司、泰宁县金湖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
2、星级饭店:三明梅园国际大酒店、三明市清流县山城酒店有限公司;
3、A及旅游景区:建宁县闽江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将乐县玉华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文明游客:赖建华;
5、文明导游:肖群、肖婷婷、李娟梅、林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