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悠然三明智慧文旅公共服务平台!

选择城市
文旅监管
首页 > 文旅政务 > 文旅监管 > 正文
三明市旅游质监队伍市场检查工作行为规范时间:2018-05-16 11:39:00 来源:
   一、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熟练掌握党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做到懂法、依法、守法。
   二、旅游质监队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三、旅游质监队伍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旅游违规活动;
    四、旅游质监队伍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着装整齐,佩带检查证(徽),举止文明,仅表端庄;
   五、爱护手持读卡机,注意及时充电,保证手持读卡机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六、现场检查必须2名或2名以上检查人员;
   七、现场检查要“请”字在先,检查完毕应说“谢谢配合”;
    八、现场检查要快,要尽量避免当着游客面扣证;如导游员有违规行为需要暂扣导游证的,可先指出导游的违规行为,暂扣其导游证,待导游将游客安排好后,再办理暂扣手续;
   九、现场检查不准一边吸烟一边检查,不准吃零食,严禁酒后上岗;
   十、认真作好每日工作记录,填写《市场检查日记表》、《本地国导证违规情况》、《外地国导证违规情况》。
   十一、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听从指挥,服从分配,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版权所有:三明市旅游协会 闽ICP备05005705号-1
平台运营:福建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平台建设:三明明网网络科技服务公司